南京交通律师网:提供交通法律咨询,交通事故律师协助,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咨询,法律咨询及律师陪同等交通法律服务!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其他站点: 南京律师网(总站点)  南京婚姻网  南京房产网  南京劳动网 欢迎光临南京交通律师网!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交通事故 » 损害赔偿 » 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搜索 类型:
  律师推荐
谢瑛律师
手机:13913837195
QQ:596726854(工作QQ)
QQ:76811947(南京法律咨询群)
邮箱:xieyinglawyer@163.com
分类列表


搜索
类型:
律师简介

   谢瑛,南京律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先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全国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敏捷思维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对客户认真负责。执业以来,以自己独有的办案视角和办案思路,成功经办了大量诉讼和非讼业务,深受客户好评。现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法学研究会会员、南京交通律师网(www.nj933.cn)创始人 ...

详情  

文章内容
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http://www.nj966.com/article.php?id=1147  发布时间:2009-02-09 点击率:288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为此,要确认在小区内被车辆撞伤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必须先了解“道路”的范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而居民小区是居民比较封闭的生活区域,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所以在小区范围内被车辆撞伤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在非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有三条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可以要求到现场勘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因为,在居民小区发生车祸虽然不是交通事故,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为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第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判令肇事方赔偿受害方在车祸中发生的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