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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瑛,南京律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先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全国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敏捷思维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对客户认真负责。执业以来,以自己独有的办案视角和办案思路,成功经办了大量诉讼和非讼业务,深受客户好评。现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法学研究会会员、南京交通律师网(www.nj933.cn)创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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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http://www.nj966.com/article.php?id=1224  发布时间:2009-02-14 点击率:3731

 

一、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其他书面证明。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7、追究三者险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提供保险公司名称和保险限额。
    8、追究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责任的,提供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或者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证据。
    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4、提供证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