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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瑛,南京律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先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全国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敏捷思维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对客户认真负责。执业以来,以自己独有的办案视角和办案思路,成功经办了大量诉讼和非讼业务,深受客户好评。现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法学研究会会员、南京交通律师网(www.nj933.cn)创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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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更多体现人本意识、细致管理
http://www.nj966.com/article.php?id=1470  发布时间:2009-06-13 点击率:3326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更多体现人本意识、细致管理 
 
《中国交通报》          2009年03月04日
 
 
 
驾驶安全信息全部公开 出行信息及时发布


    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安全信息全部公开,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要挂牌上路,自行车不再需要登记。这是从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内容。《办法》是建国以来山东省第一部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办法》的制定,以保障道路有序、安全、畅通为根本出发点,着眼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交通安全管理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突出“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严格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新型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实行驾驶安全信息公开提倡满1年驾驶经历再上高速

   该《办法》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实行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从今年3月1日起,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安全信息,包括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涉及驾驶安全的其他信息将全部公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为单位和个人查询信息提供便利。 

   针对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易发的现状,《办法》提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一年以上驾驶经历再驾驶车辆进行高速公路行驶。禁止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车行驶不得超过四个小时,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安全记录良好的“老司机”才能开校车。《办法》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当具有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无满分记录和无致人重伤、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市民驾驶非机动车也有细规。不得在车道内停车滞留或者三人以上并排骑行;自行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其中安装有固定安全坐椅的,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电动车按时速区别管理自行车不需登记

   据统计,山东省共有电动车辆200多万辆,由于相对来说管理较混乱,引发的交通事故量呈上升趋势。《办法》明确规定: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其他新能源车辆实行登记管理。

    山东省交警总队法制办主任张瑞军介绍说,根据相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时速低于20公里的电动车按非机动车挂牌管理,时速高于20公里的电动车称为电动摩托,需要省政府出台更为详细的正规目录,在目录中的才能挂机动车牌。对列入登记范围的非机动车车型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认证合格的,对其型号和安全技术参数予以公告。列入公告的非机动车申领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登记。

   《办法》实施后,市民购买自行车不用进行登记了。但是自行车销售单位应当在销售时按照规定对自行车统一编号、敲印、建立台账,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针对目前存在的自行车、三轮车私自加装动力的现象,《办法》规定: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不得改装动力装置。

“人本”规定随处可见

   《办法》规定,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等,应当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保持行驶记录仪正常运行。公路营运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车辆安装的行驶记录仪应当具有卫星定位功能。

   《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媒体、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等及时播发道路路况以及气象台提供的异常天气预警信息,为公众出行提供方便;遇有异常天气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等措施并设置指路标志,向社会公告管制的原因、持续时间和绕行路线。

    规定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周边地区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道路管理部门应当设置限制速度的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公共停车场(库)应当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车辆停车专用泊位和明显标志,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交通违法可随车检处理。以前,时常会发生交通管理部门邮寄了处罚决定书,而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收到,导致产生大量的滞纳金,给当事人带来不便的情况。《办法》规定当事人未收到处理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办理机动车检验以及相关工作时一并处理。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和处境,确定了先行赔偿原则。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交通事故伤员。

明确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各方责任

    将“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格局,是该《办法》的一大特色。《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强调了公安、交通、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机、卫生、气象等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规定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履行的的内部管理职责;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承担的道路交通安全义务。

    《办法》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办法》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