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瑛,南京律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先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全国注册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敏捷思维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对客户认真负责。执业以来,以自己独有的办案视角和办案思路,成功经办了大量诉讼和非讼业务,深受客户好评。现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法学研究会会员、南京交通律师网(www.nj933.cn)创始人 ...
来源:中国律师精英网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雇员在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虽然损害事实不是雇主直接造成的,但加害人是因其对雇主的劳务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所以雇主作为事故当事人理应承担责任。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